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结合教育部办公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吉首大学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党委会专题研究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抓好制度体系建设,下大力气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今年进一步修订了信息网络及网络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对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发布人员、发布流程、审核及信息时效性等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更为明确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了智慧校园建设,以学校校园网、OA行政办公系统、LED电子显示屏、校报、阳光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发布栏等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内容,一一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学院在各类网站、新媒体公开本部门事务,尤其是运用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有关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针对招生就业、干部人事、财务收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评优奖励、贫困资助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通过公示栏、网站网页、QQ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具体内容,将相关信息原原本本公开,让师生员工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全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648条,其中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及规章制度信息371条,教学管理类信息220条,科研管理类信息135条,学生管理类信息232条,招生就业类信息45条(其中招生25条,就业20条),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类信息68条,干部、人事类信息215条(其中干部工作信息72条,人事信息143条),财务、资产、工会、后勤服务类信息502条(其中财务信息293条,招投标及采购信息36条,后勤类信息173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网站主页主动、及时的公开各类信息,受理校园安全和生活环境问题、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学生食宿安全问题、基础设备设施维修问题等信息共860条(其中表扬信息23条、咨询信息218条、反映信息281条、投诉信息237条、建议信息101条)。
以上信息包含学校层面与各职能部门所发布的各类信息,以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告栏或通知公告栏为准进行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学校办学基本情况,主要以学校网站主页形式公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主要以学校纸质、电子公文、OA办公系统、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教职工各类会议、年度统计报表等方式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挂在学校网站主页信息公开网。
2、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投档分数线、测试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对外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和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我们的有效做法是:
(1)公开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在湖南省按一本批次录取招生,招生章程进行了修改。《吉首大学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经主管校领导组织修订报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学校下文,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招生章程内容合规合法、信息完备,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层次、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新生入学等内容。
我校2018年招生批次有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批,科类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地方专项招生类、职高对口类;各类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发布及各省市区招生网络平台和纸质版《招生报考指南》公开。
(2)及时公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政策、招生简章、计划、预录取名单
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实施,专业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相关高校负责实施,同时我校在本专科信息网上转发相关文件与信息,以便于及时告知考生。
我校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中,阳光、透明、公正,信息公开到位。2018年初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2018年8月在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
(3)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畅通,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分数线
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招生就业处网站首页链接“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省外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给考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和招生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切实做到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4)招生考试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我校面向社会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考生咨询电话为0743-8564141,申诉电话为0743-8564814,全方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违规招生事件,新生复查期间也没有接到有关举报情况,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公正、透明、有序,考生零投诉。
2018年共录取本科3957人;本科预科500人,专科769人。预科分流476人。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为文科569分、理科513分;我校录取投档线为文科571分、理科518分,我校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均超过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2分、5分。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动、及时公开,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情况、收支预算决算表主要通过学校正式文件,财务处、后勤处、资产与基建处网页,收费公示栏,招投标公告,专项会议等方式公布。
本学年度,及时在校内外公布国家政策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规章制度、学校财务制度、年度预决算信息、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学生收费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财务信息。尤其是对学生专业学费调整后收费政策及具体明细及时在公示牌张榜公布,并在2018级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公示,让学生、家长知晓。2018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开展违规公款吃喝方面专项检查。相关举报电话、投诉方式按规定公布。
2017年决算:全年实现总收入55242.1万元,全年总支出59433.2万元。2018年预算:学校收入总预算为53564.32万元。
学校现有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个,被授予教育部“教育装备国际交流实验园”。现有校级及以下各类实验室44个,其中校级公共基础实验平台5个,基础实验室5个,专业实验室34个。学校可共享的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总计39台,总价值2327万元,其中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2017年度,校办产业经营情况如下:经营收入337.98万元,经营支出324.91万元,净利润13.0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分别增长54.26万元、54万元和0.26万元。2017年底,校办产业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1232.68万元,负债总额232.02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66万元,与2016年底相比,分别增加159.96万元、146.89万元和13.07万元。
4、人事师资信息
学校教职工招聘录用、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职称评审、各类人选推荐、工资福利、社保、培训进修、年度考核、评优评奖主要通过学校文件、通知、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利用人事处网页、校OA系统、阳光平台、QQ群、微信群等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利用学校教代会和民主沟通会进行重大事项公开和征求意见等等。
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本年度启动了2017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面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人事处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度全校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共计52人,其中社科正高4人,副高6人,中级8人;自科正高5人,副高8人,中级9人;特殊学科正高2人,副高6人,中级5人。学校职改办按规定组织进行了材料审查、专家评议推荐、公示、上报等工作。
人员招聘工作。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46人;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42人。其中,公开选调执纪审查工作人员1人;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辅导员2人、非事业编制辅导员6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5人、心理咨询1人;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8人,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第三次)2人;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教学科研)13人;公开招聘博士(第一批)45人;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人员12人。
各类人选推荐工作。2018年推荐上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7人;最美教师人选2人,最美教师团队5支;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推荐人选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10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第一层次3人、第二层次4人、第三次12人。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2018年度“俊彦学者人才工程”申报人员审核结果公示(第一批)167人,(第二批)10人。
上述所有职称评审、人员招聘、人选推荐等工作都做到文件通知公开、推荐程序公开,结果公示。学校目前教职工争议解决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事部第18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湘人社发〔2014〕36号)、《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大发〔2014〕50号)等上级相关文件和校内相关规定执行。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及成果评选结果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网页,情况通报会及评审会等方式发布。学校十分重视教学质量提高,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建设工程,于2017年12月对外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6-2017学年)。
2017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7-2018学年度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为2239门,开课门次6605,选课学生门次276584,教学班平均选课人数42.03。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8.3%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1.2%。全校83.23%的教授、副教授主讲本科课程,给本科生授课总门次为2177,占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为44.7%。
学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先后印发了《吉首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大发〔201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统计的通知》(吉招就〔2018〕14号)、《关于发放2018年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吉招就〔2018〕12号)、《吉首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吉招就〔 2018〕13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招就〔2018〕10号)等文件。学校紧紧围绕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就业目标责任管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保障三个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的帮扶工作;以提升学生创业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路子,促使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校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6721人,其中本科5434人,专科1287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8号),我校对2017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统计与复核。截止8月31日,我校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9.32%,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最终就业率为94.59%,专科毕业生最终就业率为93.94%。2017年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了《吉首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等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网页和学生会议、微信群、QQ等方式发布。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制度、奖惩办法、申述办法等齐全,编印有《吉首大学学生管理综合制度》,每学年9月份新生开学发放,并组织学习考试。全学年共有8345人次获得各项奖学金,总金额达426.92万元。根据《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共处理学生违纪89人次。
为帮扶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招就〔 2018〕3号)、《关于做好2018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招就〔2018〕5号),各学院严格按通知要求评选、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发放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卡上。
为了做好落实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湘教通〔2017〕435号的要求,由各学院严格评选、推荐、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给省教育厅,学校并下发《关于表彰2018届特优、优秀毕业研究生/2018届特优、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吉大发〔2018〕24号)进行表彰。
7、学风建设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校长为我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2009年成立了“吉首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领导小组”,2012年更名为“吉首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成立吉首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日常事务。学校已制定《吉首大学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吉首大学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制定了《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学术规范制度,在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和报奖前设置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程序,增强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制,匿名举报线索不清不予受理。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后,按规定程序调查并严肃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设有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细则,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获得条件有明确要求,本学年度,授予5193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准予310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满英子等304名研究生硕士学位,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197人、专业硕士学位107人。
学科调整:获批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电子信息工程、护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学校23个院(所、室等)建设的学科已覆盖12大门类,其中有一定建制规模的有51个一级学科,其中,我校人文社会科学21个,自然科学30个。“十二五”期间,建有省重点学科5个,其中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校级重点学科1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7个。2013年成为“生态扶贫”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培养单位。建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民族学、工商管理)。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撤销了法学理论、分析化学、应用化学3个独立招生二级学科,新增化学1个一级学科,法律硕士、翻译硕士2个专业学位,另自主设置民族法学、国防军事教育学、生态旅游、智能计算及其应用2个二级学科,新增美术艺术硕士领域。
2018年获批为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日本及香港、台湾2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交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我处办理5名境外学生来校学习,来自韩国安东大学的交换生,4位女生,1位男生,非学历教育。
10、维稳综治
学校高度重视维稳综治工作,对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经常组织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校园交通整治活动,开展应对消防火灾等危机的处置演练,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意外伤亡、少数民族学生活动等各种情况及时处置,上报省教育厅。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新型媒体:通过吉首大学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吉首大学OA行政办公系统、校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传统媒体:主要包括纸质媒体,如年鉴、校报、统计报表及橱窗、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3、通过各类会议等其它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无。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无。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公布内容丰富、程序严谨,但是相关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要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