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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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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11-15 16:4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结合吉首大学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吉首大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将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社会公众和其它组织获取学校信息的重要渠道。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对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发布人员、发布流程、审核及信息时效性等方面作出了更为明细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抓好制度体系建设,下大力气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吉首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首大学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咨询小组》《吉首大学采购项目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吉首大学后勤维修项目清单单价包干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党委书记、校长十分重视信息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教学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副校长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校办公室、信息化办、信息网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加强了智慧校园建设,以学校校园网、OA行政办公系统、LED电子显示屏、校报、阳光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专栏等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信息,一一按照规定程序公开。为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安排,从2014年开始,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并在学校网站主页设置了信息公开发布栏,及时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三是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针对招生就业、干部人事、财务收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评优奖励、贫困资助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具体内容,将相关信息原原本本公开,让师生员工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本学年度,学校开展了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测评相关工作,在省高校党委书记党建述职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积极主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了巡视回访工作。成功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第二期项目高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共2346条,其中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及规章制度信息293条,教学管理类信息86条,科研管理类信息103条,学生管理类信息128条,招生就业类信息29条(其中招生20条,就业9条),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类信息47条,干部、人事类信息138条(其中干部工作信息20条,人事信息118条),财务、资产、工会、后勤服务类信息400条(其中财务信息284条,招投标及采购信息31条,后勤类信息85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网站主页主动、及时的公开各类信息,受理校园安全和生活环境问题、基础设备设施维修问题、学生食宿安全问题、教育教学管理问题等信息共961条(其中反映信息380条、咨询信息198条、建议信息125条、投诉信息235条、表扬信息23条);其它信息若干条(含各类综合信息)。

以上信息包含学校层面与各职能部门所发布的各类信息,以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告栏或通知公告栏为准进行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91日至2016831日)。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学校办学基本情况,主要以学校网站主页形式公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主要以学校纸质、电子公文、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教职工各类会议、年度统计报表等方式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挂在学校信息公开网。

2、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招生考试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投档分数线、测试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对外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和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我们的有效做法是:

一是公开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吉首大学2016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学校下文,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招生章程内容合规合法、信息完备,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层次、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新生入学等内容。

我校 2016年招生批次有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二批、专科批,科类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主要发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及各省市区招生网络平台和纸质版《招生报考指南》。

二是公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政策、招生简章、计划、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我校目前还没有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类型,在普通高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中,阳光、透明、公正,信息公开到位。2016年初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入选考试资格名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预录取名单。

三是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畅通,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分数线。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招生就业处网站首页链接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省外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给考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和招生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切实做到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畅通录取信息查询渠道。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招生就业处网站首页链接“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省外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分数线给考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和招生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切实做到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研究生招生专业、人数、考生成绩、录取名单及时公开、阳光公正。

四是招生考试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为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我校面向社会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考生咨询电话为 0743-8564141,申诉电话为 0743-8564814,全方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违规招生事件,新生复查期间也没有接到有关举报情况,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公正、透明、有序,考生零投诉。

五是加强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我校 2016 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为6062人,其中本科为5049人,专科为1013人。学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招生就业处起草,学校印发了《吉首大学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首大学 2016届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方案》、《关于做好 2016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招就〔20162号)等文件。根据学校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招生就业处 2016年工作要点》(吉招就〔20164号)文件,文件把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分开部署,切实把工作贯彻执行和落实到位,紧紧围绕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就业目标责任管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保障三个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的帮扶工作;以提升学生创业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路子,促使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共计录取本科生4269人,预科生500人,专科生745人(本部119人),预科分流481人。文史类以508分的投档线,理工类489分的投档线高于湖南省本科二批省控线32分和50(其中专升本1031)录取博士生5名,录取硕士研究生357名。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动、及时公开,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情况、收支预算决算表主要通过学校正式文件,财务处、后勤处、资产与基建处网页,收费公示栏,招投标公告,专项会议等方式公布。

本学年度,进一步修订了财务、资产及收费规章制度,简化了财务报账等办事流程,并及时在校内外公布国家政策法规、省厅规章制度、学校财务制度、年度预决算信息、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学生收费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财务信息。尤其是对学生专业学费调整后收费政策及具体明细及时在公示牌张榜公布,并在2016级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公示,让学生、家长知晓。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相关举报电话、投诉方式按规定公布。

2015年决算:全年实现总收入51591.56万元,全年总支出45425.77万元。2015年预算:学校收入总预算为54991万元。其中可自主支配收入39159.11万元(含各级财政拨款21578.47万元,年度事业收入14341.26万元),非自主支配收入13014万元(含科研收入2000万元,国家奖助学金1850万元,其他如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专项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资金约计9164万元),上年结转2817.89万元。2016年预算:学校收入总预算为61551.43万元,其中可自主支配收入45327.29万元(含各级财政拨款23022.8万元,事业收入14178.76万元),非自主支配收入6760万元(含科研收入2600万元,教学教改拨款560万元,国家奖助学金2000万元,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配套资金1000万元等),上年专项结转资金9464.14万元。

学校现有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被授予教育部“教育装备国际交流实验园”。现有校级及以下各类实验室50个,其中校级公共基础实验平台5个,院级基础及专业实验室45个。

学校可共享的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总计28台,总价值1902万元,其中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2015年度,校办产业经营情况如下:经营收入259.15万元,经营支出246.60万元,净利润12.55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分别增长230.15万元、218.00万元和12.15万元。

2015年底,校办产业财务状况如下:资产总额1079.60万元,负债总额111.50万元,所有者权益968.10万元,与2014年底相比,分别增长244.10万元、111.10万元和103万元。

4、人事师资信息

学校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职称评审、各类人选推荐、晋级晋职工资调整、培训进修、评优评奖主要通过学校文件、通知、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利用人事处网页、校OA系统、飞信平台、QQ群等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利用学校教代会和民主沟通会进行重大事项公开和征求意见等等。

学校根据人事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于2011年启动首次岗位设置工作,20126月下发了《吉首大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并于同年底完成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2015年推荐上报“二级教授”8人,已评审通过并下文确认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本年度共进行了两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上半年完成2015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下半年启动2016年职称申报工作。面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人事处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材料公开,申报人员材料按规定在校内现场展示及校内网页、省人社厅厅、教育厅网页公示;二是评委成员保密,由纪委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三是整个评审过程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四是结果公示,校职改办对资格审查、教学测评、综合考评各环节考评结果及最终评审结果都能及时公示。

2015年全校申报各级各类职称人员共112人,通过评审共聘任45人,其中正高11人,副高13人,中级21人;2016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正在进行中。

本学年度,学校分别于20163月、20165月和20166月在省人社厅、中国博士人才网、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和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了《2016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方案》、《吉首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事代理人员公告》、《吉首大学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事代理人员公告》,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和考核结果,2016年度引进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共32人(含人事代理8人)。

2015年推荐上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1人,已公示;推荐上报“长江学者”人选2人;推荐“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员”1人。

进修培训工作。一是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全年共推荐37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山大学等对口支援单招计划,其中考取博士20人,考取硕士2人;二是实施课程进修和学术访问计划,全年推荐海内外学术访问7人,政法部门与高校互聘“双千计划”人选1人,新闻宣传部门与高校互聘“千人计划”人选1人。所有人选推荐工作都做到文件通知公开,推荐程序公开,结果公示。

学校目前教职工争议解决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事部第18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湘人社发[2014]36号)、《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大发〔201450号)等上级相关文件和校内相关规定执行。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及成果评选结果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网页,情况通报会及评审会等方式发布。学校十分重视教学质量提高,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建设工程,于201510月对外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4年)。

目前,学校共有本科专业75个,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1.11%2015年新增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酒店管理2个本科专业,暂停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教育技术学、表演、产品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植物科学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和市场营销等11个本科专业招生。2015年度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为2425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2.7%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9.7%。学校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89.1%,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为15.9%

学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人数为6062人,其中本科为5049人,专科为1013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我校对2016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统计与复核。截止831日,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共计5049人,初次就业率为89.54%,专科毕业生1013人,初次就业率为83.02%

学校于2015年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了《吉首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等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网页和学生会议、微信群、QQ等方式发布。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制度、奖惩办法、申述办法等齐全,编印有《吉首大学学生管理综合制度》,每学年9月份新生开学发放,并组织学习考试。全学年共有8328人次获得各项奖学金,总金额达430.76万元。根据《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共处理学生违纪188人次。

7、学风建设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校长为我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2009年成立了“吉首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领导小组”,2012更名为“吉首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成立吉首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日常事务。学校已制定《吉首大学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吉首大学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经过十多稿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学校党委会已通过,目前尚处于进一步修改阶段。

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学术规范制度,在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和报奖前设置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程序,增强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制,匿名举报线索不清不予受理。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后,按规定程序调查并严肃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设有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细则,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获得条件有明确要求,本学年度,授予郑嘉绮等4915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准予安东阳等282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张紫燕等284名研究生硕士学位,其中同等学历1人。

学校23个院(所、室等)建设的学科已覆盖13大门类,其中有一定建制规模的有51个一级学科,其中,我校人文社会科学21个,自然科学30个。“十二五”期间,建有省重点学科5个,其中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校级重点学科1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7个。2013年成为“生态扶贫”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培养单位。建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民族学、工商管理)。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撤销了法学理论、分析化学、应用化学3个独立招生二级学科,新增化学1个一级学科,法律硕士、翻译硕士2个专业学位,另自主设置民族法学、国防军事教育学、生态旅游、智能计算及其应用2个二级学科,新增美术艺术硕士专业。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日本及香港、台湾2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交流。201591日——2016831日期间我处办理9名境外学生来校学习,均来自韩国合作大学的交换生,其中女生6名,男生3名,非学历教育。

10、综治维稳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维稳综治工作,对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经常组织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对消防火灾等危机的处置演练,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意外伤亡、少数民族学生活动等各种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校获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省“平安高校”、省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等三项大奖。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新型媒体:通过吉首大学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吉首大学OA行政办公系统、校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传统媒体:主要包括纸质媒体,如年鉴、校报、统计报表及橱窗、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3、通过各类会议等其它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一是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具体实际状况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各二级单位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三是要更加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更加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与手段。

存在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吉首大学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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