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结合吉首大学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吉首大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将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社会公众和其它组织获取我校信息的重要渠道。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发布人员、发布流程、审核及信息时效性等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吉首大学实际,围绕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制订和完善了制度54项,并且在学校OA行政办公系统及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党委书记、校长十分重视信息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教学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副校长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校办公室、信息化办、信息网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加强了智慧校园建设,以学校校园网、OA行政办公系统、LED电子显示屏、校报、阳光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专栏等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内容,一一按照规定程序公开。为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安排,从2014年开始,学校网站主页设置了信息公开发布栏,及时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三是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针对招生就业、干部人事、财务收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评优奖励、贫困资助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具体内容,将相关信息原原本本公开,让师生员工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本学年度,学校还结合开展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际,对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九条规定”相关情况及开展“一进二访”的情况在校内不同层面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698条,其中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及规章制度信息295条(其中基本信息6条,文件公开289份),教学管理类信息120条,科研管理类信息216条,学生管理类信息35条,招生就业类信息97条(其中本专科59条,研究生47条,成人教育6条),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类信息82条,干部、人事类信息43条(其中干部工作信息8条,人事信息35条),财务、资产、工会、后勤服务类信息123条(其中财务信息29,招投标及采购信息39条,后勤类信息46条);学校新成立的阳光服务中心,受理校园安全和环境问题、常规教学管理问题、教师福利待遇问题等信息共466条(其中反映信息254条、咨询信息69条、建议信息68条、投诉信息67条、表扬信息8条);其它信息若干条(含各类综合信息)。
以上信息包含学校层面与各职能部门所发布的各类信息,以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告栏或通知公告栏为准进行统计(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学校办学基本情况,主要以学校网站主页形式公布。学校深化综合改革若干意见、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主要以学校纸质、电子公文、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教职工各类会议、年度统计报表等方式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挂在学校网站主页信息公开栏。
本学年度,学校于2015年7月召开了第六次党代会,有关党代会工作报告、会议情况都通过学校校园网进行了公开公布。
本学年度,根据学校领导变动情况修订了领导信息,对学校概况更新了基础数据,各二级单位网页进行了修改更新。《吉首大学章程》于2014年12月获省教育厅核准通过并公布实施,《吉首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吉首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都已印制成文公布,但学术委员会启动不久,尚未发布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招生考试工作,将其作为“阳光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本专科生、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实施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我们的有效做法是:
一是认真制定招生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吉首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制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招生制度内容合法、信息完备,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层次、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内容。
二是科学合理设置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我校招生批次有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二批、专科批,科类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主要发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各省市招生网络平台和招生报考指南。我校没有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类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印有招生简章,按程序录取。
三是畅通录取信息查询渠道。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招生就业处网站首页链接“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省外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分数线给考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和招生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切实做到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研究生招生专业、人数、考生成绩、录取名单及时公开、阳光公正。
四是公开招生咨询及考试申诉渠道。为畅通招生咨询申诉渠道,我校面向社会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考生咨询电话为0743-8564141(本专科生),0743-8565122(研究生),申诉电话为0743-8564814(纪检监察室),全方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违规招生事件。
五是招生人数及录取分数线。2015年学校共录取本科生5035人,预科生500人,专科生815人(主要是师范学院),文史类以514分的投档线、理工类以500分的投档线高于湖南省省控线33分和45分。录取博士生3名,录取硕士研究生358名。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动、及时公开,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情况、收支预算决算表主要通过学校正式文件,财务处、后勤处、资产与基建处网页,收费公示栏,招投标公告,专项会议等方式公布。
本学年度,进一步修订了财务、资产及收费规章制度,简化了财务报账等办事流程,并及时在校内外公布。尤其是对学生专业学费调整后收费政策及具体明细及时在公示牌张榜公布,并在2015级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公示,让学生、家长知晓。2015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相关举报电话、投诉方式按规定公布。
我校现有土地面积1617734.11平方米;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466590.5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187350.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42559.91平方米,生活用房208453.57平方米,教工住宅17073.64平方米,其他用房11153.17平方米;在用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总值31362.98 万元,数量95667台件。(截此2015年8月31日)
2014年决算:全年实现总收入52928.77万元, 比上年增加6675.66万元,增长14.43%;全年总支出46320.77万元, 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878.16万元,增长1.93%;收支相抵,结转6608万元。2014年预算:学校收入总预算为36019.63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拨款17929.24万元,事业收入14191.26万元,其他收入3899.13万元。
4、人事师资信息
学校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职称评审、晋级晋职工资调整、培训进修、评优评奖、各类人选推荐主要以学校文件、人事处网页、各类评审会、公示栏、QQ群等方式公布。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校级领导、处级干部社会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本学年度,有1位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均按要求上报并公示。中层干部任免共计14人,均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予以公示。
我校根据根据人事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学校于2011年启动首次岗位设置工作,2012年6月下发了《吉首大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2012年年底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2013年8月和2014年9月进行了二级教授的补充申报工作,2014年12底完成各级岗位122人的补充聘用工作。
学校分别于2015年3月在省人社厅、中国博士人才网、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和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了《2015年吉首大学招聘公告》、吉首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和考核结果,2015年度引进教学、科研和辅导员教辅人员共3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0人。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8人。
学校目前教职工争议解决主要依据《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大发〔2014〕50号)和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及成果评选结果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网页,情况通报会及评审会等方式发布。学校十分重视教学质量提高,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建设工程,于2014年10月对外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年)。
目前,学校共有本科专业75个,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1.11%。2015年新增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酒店管理2个本科专业,暂停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教育技术学、表演、产品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植物科学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和市场营销等11个本科专业招生。2015年度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为2425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2.7%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9.7%。学校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89.1%,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为15.9%。
学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制定了《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吉首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方案》《关于做好2015届本专科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学校精神和要求,制定了《招生就业处2015年工作要点》(吉招就〔2015〕1号),文件把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分开部署,切实把工作贯彻执行和落实到位,促使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人数为5471人,其中本科为4713人,专科为758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276号),我校对201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统计与复核。截止8月31日,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共计4713人,初次就业率为89.07%,专科毕业生758人,初次就业率为73.88%。
学校于2014年12月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了《吉首大学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等主要以学校文件、教务处、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网页和学生会议、微信群、QQ等方式发布。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制度、奖惩办法、申述办法等齐全,编印有《吉首大学学生管理综合制度》,每学年9月份新生开学发放,并组织学习考试。全学年共有8472人次获得各项奖学金,总金额达446.2万元。根据《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共处理学生违纪73人次。
7、学风建设信息
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校长为我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2009年成立了“吉首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领导小组”,2012年更名为“吉首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成立吉首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日常事务。
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学术规范制度,在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和报奖前设置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程序,增强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制,匿名举报线索不清不予受理。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后,按规定程序调查并严肃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设有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细则,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获得条件有明确要求,本学年度,授予吴安荣等4684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蒋欢宜等282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学校目前暂无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学位资格,无拟新增学位授权点,学校新获的艺术学、临床医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在2015年已开始招生。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日本及香港、台湾2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交流。2013年8月2日,获得《吉首大学与乌克兰国立卢甘斯克大学合作举办音乐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但因乌克兰局势目前不稳定,暂未开始合作办学招生。
学校拥有留学生招生资格,现有全日制交换生共8人,制定有《留学生管理手册》。
10、其它事项
(1)省属高校巡视组2014年9月进驻我校开展常规巡视,至2014年10月30日结束,形成了《关于对吉首大学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学校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并将学校的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5月7日-20日通过吉首大学网、三湘风纪网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学校高度重视维稳综治工作,对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经常组织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对消防火灾等危机的处置演练,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意外伤亡、少数民族学生活动等各种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新型媒体:通过吉首大学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吉首大学OA行政办公系统、校园电子显示屏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传统媒体:主要包括纸质媒体,如年鉴、校报、统计报表及橱窗、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3、通过各类会议等其它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也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一是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具体实际状况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各二级单位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三是要更加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更加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与手段。
存在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吉首大学
2015年10月30日